美国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诉委员会
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简称BIA或Board)是负责解释和裁决移民法律的最高行政机构。通常,移民上诉委员会不进行法庭听审程序,他们仅以审查书面文件的方式裁决上诉案件。
上诉委员会有全国性的管辖权,可以聆听针对移民法官和移民局所作决定的各种上诉案件(当对立双方的一方为美国政府部门,另一方为外国人、公民、或公司企业)。此外,上诉委员会负责认证哪些可靠的组织和个人具备作为法律代表的资格,可为他人代理在移民局、移民法庭及上诉委员会的案件。
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对所有的移民官及移民法官皆有约束力,除非决定被司法部长或联邦法院修改或推翻。多数由上诉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都可以向联邦上诉法庭提出司法审查。大部分到上诉委员会的案件涉及到递解命令和申请暂缓递解。例如:上诉移民法官的递解令,申请从新打开案件动议(进行中或已关闭的案件),上诉被拒或被撤销批准的家庭类移民申请(I-130)。其他在上诉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包括:外国人被拒申请入境美国,亲属类外国人的移民申请资格,违反移民法的罚款,和重新打开及重新考虑先前所作决定的动议。
通常,当事人必须在收到移民局决定的30天内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在上诉委员会作出决定的90天内提出重新打开和发还案件的动议。当事人可能只有一次申请重新打开案件动议的机会(也有例外的情况)。
我们为客户在上诉委员会代理案件超过17年。重要的是,您的律师要熟悉上诉委员会的程序,清楚您的案件触及了哪条法律,知道庭审的情况和懂得运用移民法中其他的规定为您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有时候,为您上诉的律师需要指出您的案件失败是由于前律师失职所致,但如果您一直由同一位律师代表,就不适合提出这样的理由了。
如果您的案件被移民法官或移民局拒绝了,请与我们咨询,看是否还有其他可行的选择。
美国上诉移民法庭的决定
如果移民法官下令将外国人递解出境,外国人可以有30天的时间到移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法官的裁决。如果政府部门的一方上诉法官的裁决,外国人需要回应上诉,否则会失去反驳机会。BIA会审查移民法官在判案过程中是否有明显的失误。 如果BIA驳回外国人的上诉,外国人可以到联邦上诉庭上诉。最后,如果外国人在上诉庭败诉,可以到最高法院上诉。上诉的过程可能长达好几年。
美国上诉移民局的决定
亲属类的移民申请如被拒,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0天内向上诉委员会(BIA)上诉。将填妥的上诉申请表格、申请费、上诉状及相关证明文件寄到发出拒绝决定书的那个移民分局。移民分局会将该上诉及他们对诉状的回应转交到上诉委员会审查,大约会在几个月后收到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如果上诉成功,案件将发回移民局作进一步审理。
职业类的移民申请(包括投资移民)和所有职业类的非移民申请,如果被拒,可以到上诉行政办公室(AAO)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