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诉讼
美国联邦法院移民诉讼
如果你的美国移民申请、非移民申请、以及其他救济都被当地移民法庭、移民上诉委员会,或上诉行政办公室拒绝了,你仍然可以向联邦法院寻求救济并赢得案子。
在鲍夫曼和王律师事务所,我们富有经验的律师能按照您的案子情况作出判断,建议您是否向联邦法院起诉。根据您可能具有的理由及时获得专家意见非常重要,因为移民法非常复杂,并且您的案子可能有非常严格的时间限制。
尽管很多美国移民案件都可能引起联邦诉讼,大多对移民上诉委员会拒绝案的诉讼是关于庇护、驱逐、递解以及刑事处罚。如果上诉委员会拒绝了您的案子,您需要了解您是否应当向上诉法庭提起诉讼。如果您的职业移民申请或非移民签证被上诉行政办公室拒绝了,请一收到拒绝书后立即同我们联系。我们可以帮您向有管辖权的联邦法庭要求重新审查您的案子。这类申请必须在上诉委员会或上诉行政办公室拒绝之日起30天内提出。
以下是向联邦地区法庭提起的常见请求:
请求采取行动。这类诉讼针对USCIS拖延审理移民案件。我们在过去的七年中处理了超过250件请求采取行动的案件,结果都很好,没有例外。
确认赔偿请求。这类诉讼是请求联邦法庭审查被拒的职业移民申请或者因递解出境带来的一定的要求,或者是请法庭审查政府的政策和规定,或者请求法庭解释移民法。
请求审查被拒的入籍申请。这类诉讼是请求联邦法官审查您的被拒的入籍申请。
人身保护权。这类案件是挑战美国政府涉及外国人宪法权利的诉讼。
以下是向联邦上诉法庭提起的常见请求:
请求审查美国移民上诉委员会维持原决定的案件。
请求审查地区法庭作出维持原决定或不利于您的决定的任何案件。
如果您有任何美国联邦法庭移民案件,欢迎您前来咨询。
对于案件拖延的请求采取行动的诉讼
打算提起请求采取行动的诉讼之前,您必须考虑以下问题:
(1)移民局等机构审理案件的时间是否符合“合理规则”,
(2)国会规定了时间表或审理速度的,该规定可能已经包含了什么是合理的具体内容,
(3)有的拖延在经济上可能被认为合理,但同样的拖延对涉及人身健康及福利可能会被认为不合理,
(4)法庭还要考虑,加快处理案件对移民局处理其他优先事务的影响,
(5)法庭应当考虑到拖延带来的损害的性质和程度,
(6)法庭不需要知道移民局等机构的拖延是否有不当原因,而只需认定这种拖延是不合理的就可以了。
法庭给予执行令的,一般会要求移民局在一定的时间内对申请做出决定,或者要求移民局等机构马上审理。
请求采取行动的诉讼中,我们一般会考虑以下策略:
- 明确要求法庭指令移民局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决定,比如30天或60天。
- 要求法庭在作出执行令后仍然维持对该案的管辖权,以便法院执行。另外,原告可以要求法庭让移民局定期告知法庭其审理情况。
- 如果原告知道或怀疑可能是背景调查导致的延误,提起诉讼时将联邦调查局和移民局一起列入,从而使法庭对这两个机构都有管辖权。
姓名调查的延误从2008年起成为例外。当然,其他原因的延误还是很普遍,尤其是调查、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与案件相关的欺诈等原因。当案件不合理拖延时,请求采取行动的诉讼还是非常值得尝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