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用F1学生签证去过美国两次。第一次去我住了大约10个月,然后回到我的原籍国。第二次再去我住了2年3个月,然后回到我的原籍国。第二次去美国期间,我的学校在2015年9月终止了我的学习,2016年8月离开美国(我相信这这11个月是没有身份的)。我跟移民律师咨询,她告诉我因为我是学生身份,并没有非法居留的说法。如果移民法官没有认定我没有身份, 就不会有限制入境。我没有出庭,也没有法官认定我没有身份,但我的情况是,在2015年9月学校终止后,我搬了很多次家,住在不同的城市和州,所以如果有任何关于我身份的法庭出庭通知寄到我住过的地址(地址有时候是驾驶执照上的或学校的记录上的),我都没有收到,也从未出现在法庭上。我的问题是,如果法庭向我发出了关于我身份案件的出庭时间,我并没有出庭,没有任何移民官员阻拦,我自己离开了美国;没有人告诉我什么事情,上了飞机就离开了,我有可能被认定非法居留或没有身份吗?
我们可以按一般的情况回答你的问题:
1.对于F-1学生,辍学或者学校终止你继续学习,除非你收到美国移民局的通知或移民法官的决定,说明你从现在开始计算非法居留的时间以决定是否有3年或10年的限制入境。没有这样的通知或法官决定,你是没有“非法居留”的。但是,请注意,这并不表示当你失去F-1学生身份后,是合法地在美国逗留,这只意味着你可能不受3年或10年的入境限制。
2.如果辍学后仍然留在美国不走,将来你在美国领事馆/大使馆申请别的签证,即使有充分的理由打算再来美国,签证批准的机会相对少一些。
3. 美国移民局或海关执法局如获知学校终止你的学习,可能会将你转交移民法院,进入递解程序。移民局或法院通知可能邮寄到最后更新的地址。也有可能没有发送通知给你。你应该尝试找出通知是否邮寄给你。
最好聘请移民律师帮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