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上诉第八巡回法院最近驳回了案件Al-Saadoon v. Holder的上诉,维持原判。案中有绿卡的外国人Al-Saadoon先生上诉,声称移民局拒绝他的N-400公民申请不合理。案件主要是移民局发现,Al-Saadoon在2007年,还没调整成为永久居民身份以前,有几个月在美国非法打工。移民局随后认为批准Al-Saadoon先生的I-485调整身份和绿卡申请是出错了,因此裁定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合法的成为永久居民。
许多N-400公民申请人错误地认为他们一旦达到要求的永久居民居住时间,就可以申请入籍。事实是,递交申请公民后,移民局会查阅申请人以前的所有移民文件,这时许多潜在的问题可能导致申请被拒。我们曾经接触的案例,移民局拒绝一个永久居民的公民申请,因为他是职业类移民但是从来没有替那个雇主工作。这类型的公民申请拒绝不仅仅是那些在美国调整身份的永久居民,还包括在海外拿移民签证入境的永久居民。
有时公民申请被拒后,更糟糕的是,移民局将其案件放到一边,不给申请人发出庭通知,案件从此无人过问。如果案件转去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处理,申请人还可能会得到豁免或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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