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曹先生用K-1签证进入美国,他跟他的未婚妻随即结婚,并递交了I- 485调整身份的绿卡申请。绿卡顺利批准了。两年后,他的I-751临时绿卡转正也顺利获批准。2008年他的太太同他离婚。
三年的婚姻里,曹的太太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是曹先生不是父亲。
离婚后,曹先生在中国与另一名女子结了婚。在他的第二任太太生小孩的时候,他与第一任太太的婚姻仍然有效。
2012年,还是永久居民的曹先生为他现任太太和孩子申请I-130亲属移民。移民局在2014年年初与曹先生面试。这时曹先生找到了我们。
我们审查案子后,确定移民局有理由怀疑第一次结婚是以移民为目的,是假结婚。如果是这样,曹先生不仅申请不了太太和孩子移民,他可能面临因婚姻诈骗而驱逐出境。
准备面试的过程非常费时。更坏的是,曹先生并没有太多的文件来支持第一次婚姻是真实的。
面试结束后等待超过7个月。我们联系了移民局的主任询问案件的情况。两个星期后,我们收到了第二次面试的通知。
我们再次与曹先生一起准备第二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是一名移民官和她的上司一起面试曹先生。他们问了很多关于第一次婚姻的问题,曹先生有充足的准备回答问题。
第二次面试后不久,移民局批准曹先生的I-130签证申请。
一个专业能干的律师,会使结果有巨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