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2009年与前妻分居,我离开美国去了摩洛哥。我在2010年11月在摩洛哥再次结婚。2011年8月我回到美国, 2012年7月与前妻在美国离婚。2014年4月2日,我开始申请我的现任太太和儿子来到美国。就在昨天,我收到移民局的来信,他们意图拒绝我的申请,移民局认为,我跟第二任太太结婚时我在美国是有婚姻关系的。
答:您的第二次婚姻是无效的,因为当时你还处在第一段的婚姻关系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交婚姻无效申请说明你的第二次婚姻无效,然后再跟第二任太太再结婚。等你再次结婚后,就可以提交新的I-130签证申请的第二个太太和继子女移民到美国来。